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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拒执案件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徐国苓
今天,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起拒执犯罪案件,3名“老赖”被判处7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
周海夫妇曾是中国童装之都——湖州织里镇首批致富商人。那几年,童装行业火爆,夫妇两人扩大了生产规模,可惜事与愿违,由于经营不善,周海夫妇开办的童装企业出现亏损,外债高筑。
2016年,经法院判决,周海应支付张民货款36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海并不履行,同年10月,张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周海仍是想尽办法“赖账”。被执行干警司法拘留时,周海还相当淡定地安慰妻女“不用担心,待几天就出来”。
2017年7月,周海在明知自己所在社区即将拆迁且本人账户已被法院冻结之后,将自己房屋的主人更改到女儿名下,7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由其女儿代领。2017年12月,周海又领到拆迁款12万元,大部分用于归还其他案外债务或者用于经营,而并未向法院申报交付执行。
最终,周海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经审理,认定周海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6年7月,吴兴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与被告湖州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刘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原告对被告刘青位于湖州市湖东家园17幢303室的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刘青对被告湖州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额27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刘青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工行吴兴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敦促刘青履行义务,刘青总是敷衍塞责,后来干脆拒接法院执行人员电话。2016年12月,执行干警来到刘青位于湖州市湖东家园17幢303室的房屋处张贴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刘青限期腾房。公告期满后,刘青还是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一直占用该房屋拒绝腾空。
2018年6月,吴兴区法院将刘青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案发后,尽管刘青快速腾空房屋交付执行,但为时已晚。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吴兴法院依法认定刘青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无独有偶,被执行人林伟作为被执行人湖州林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拒绝迁出并腾空涉案房产,致使法院裁判内容无法继续执行。7月31日上午,吴兴区法院依法判定林伟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今年以来,吴兴区法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1件18人,除今天集中宣判的3起案件外,另7起案件正处于公安侦查阶段。
通过这次集中宣判,对“老赖”形成了强大震慑,在当地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社会公众普遍知道‘欠债还钱’,但对‘拒执入刑’认识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该类案件的宣传力度,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敲响警钟。”吴兴区法院副院长崔颂文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湖州(浙江)7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