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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如果没结束一方能再婚吗

时间:2018-10-19  【转载】

一、事实婚姻如果没结束一方能再婚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所以,目前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事实婚姻如果没结束一方能再婚吗

  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二、证明事实婚姻的材料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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