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偷车被发现伤车主 盗窃变抢劫获重刑
男子偷车被发现后还挥拳打车主,骤时盗窃变成了抢劫。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江西省金溪县的无业男子车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但其仍不思悔改。2014年11月11日7时许,车某自带剪刀、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金溪县县城某饭店面门口,盗窃一辆红色台铃牌电动车。当车某正准备骑车离开时,被被害人陶某及时发现,陶某遂抓住车辉荣的衣领,质问车某为什么偷他的车。车某为了逃脱,便朝陶某左侧脸部打了一拳,陶某则将车某抱住,两人扭打倒地。经路人报警后,车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陶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盗台铃牌电动车价值14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车某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车某的行为系转化型抢劫,使用轻微暴力,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车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被告人车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金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