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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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缘何这些权益“不保险”
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提高,风险保障理念深入人心,保险市场倍受人们青睐。在庞大的保险从业队伍中,保险代理人规模成爆发式增长。近期本刊《记者出击》采访的三位投诉人遭遇表明,保险代理人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那么根源何在?期望相关行业部门予以重视,为保险代理人的权益“上保险”。
投诉一
收入没保障
魏小姐大学专业读的不是人力资源专业,但是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做的是人事工作,因此,她一直把跳槽之后的新工作定位在人事行政方面。今年年初,她看到网上有一家保险公司要招聘人事专员,便有些动心。一方面她觉得岗位与期望相符,另一方面,该保险公司是一家较为知名的企业,无论是发展平台,还是福利待遇,将来应该都有保障。
出于这些考虑,魏小姐没多想便投去了简历,并且在她自己都觉得意外的时间内得到了企业回复。电话里,公司通知了具体的面试时间和所需注意的事项,一切都和预想的一样。
然而,在面试时,魏小姐感觉有些特别,按理说,她应聘的是人事专员的工作,应该会有许多专业问题等着她,但现实却是,面试时只简单地互相介绍了一下就算通过了。按照约定,入职后,魏小姐每月薪水为4500元至5000元。
原本,魏小姐认为钱多少关系不大,做得时间久了会慢慢多起来,但是在做岗前培训期间,她产生了疑问:“我以后是做人事的,可是岗前培训的这一个月里,内容都是怎么拉业务、怎么与客户沟通,还有公司的各种保险产品。”魏小姐觉得这个培训不应该是针对行政人员的,反倒是应该针对外勤业务员。对此,魏小姐曾经向公司提出过疑问,公司的回答是,这是一个普适性的培训,无论是行政人员还是业务员,对于公司的产品都应该有所了解,而且他们这些内勤行政岗位人员,平时也可以兼职拉一些业务,补贴一下收入。虽然心里有疙瘩,魏小姐觉得这种解释也算合理,更何况是免费培训,也就没放心上。
在培训后上岗不久,公司便拿来一份协议让魏小姐签。她一看是代理协议,顿时傻眼了,明明应聘的是正规的人事专员,怎么就变成保险代理了。这一次,公司解释称,这个协议相当于试用期间的协议,后面做得好会转为劳动合同,主要是企业希望降低用人风险,而且魏小姐如果平时可以拉到业务,也要有这份代理协议,才能进行具体操作。魏小姐说,她可能对代理也不太熟悉,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签了,也正是这一次草率地落笔,酿成了后面的麻烦。
入职后的两个月里,第一个月因为基本被入职手续和培训所占用,人事专员的工作,魏小姐一点没“沾手”;第二个月,公司也没有明确安排她做与人事相关的工作,反倒是经常催促她跑跑业务。没什么收获的魏小姐坦言,又浪费了一个月。这些都不足以激化她与公司间的矛盾,真正的导火索是在发工资的时候。魏小姐竟然分文没有,她询问公司,原来承诺的4500元至5000元都去哪儿了?公司这才摊牌,因为她没有拉到业务,因此没有佣金。魏小姐这才醒悟,自己是掉进了“代理协议”的坑,而且因为不是劳动关系,她的收入根本连“底薪”保障都没有,更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权益。
投诉二
医疗待遇没保障
记得有一年春晚的小品台词是:保险代理人把公司当家,但保险公司把业务员当亲人了吗?这一声感慨同样来自于兢兢业业卖了五年保险的彭女士。
过去,彭女士一直对有没有劳动关系、有没有社保并不在意。有时候,她甚至认为社保还要承担部分自缴费用,而这些费用还可能被统筹,有些划不来。那句保险代理人颇为经典的名言“社保不保意外”时常挂在她嘴边。所以,在签订代理协议、准备做一名代理业务员的时候,彭女士很乐意接受。
保险公司讲究访量定江山,要求一日三访。用行话讲:“一日一访就地阵亡,一日两访摇摇晃晃,一日三访黄金万两”。营销员80%的时间用在开拓客户上,经营客户、销售技巧比本身的专业更重要。为了提升自己的访问量,提高业绩和收入,彭女士真的把公司当成了家,每天不是在走访客户的路上,就是在公司。
卖命工作为彭女士带来了骄人的业绩,也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劳累的痕迹。长期奔波的彭女士虽然脸上常带着职业微笑,但看上去比同龄人老不少。对于这些,原本彭女士并不上心,直到她身边做了十几年保险代理的同事不幸辞世。
这位同事平时与彭女士交集不多,但偶有接触。她的离世让彭女士开始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平时不关心,也没觉得哪里不适,真正静下心来反省,却发现浑身是问题。彭女士越想越害怕,放下大部分工作去医院做了系统检查。
长期劳累的人,多少会有些疾病。“说我保命也好,胆小也好,反正我花了很长时间在体检治疗。”
因为治疗消耗的时间较长,那段时间,彭女士的业绩受了极大影响,收入也明显缩水。更让她郁闷的是,因为很早知道没有社保,她在公司里买了商业保险,享受待遇时却经常受条件限制。这时候,她才明显感受到没有医疗保险的种种不便。
“我以前没关注过劳动权益,后来慢慢接触了才感觉到我们代理人和他们有劳动关系的业务员之间的差别。”彭女士说,看病期间没有工作业务,就自然没有收入。看病全款靠自费,商业保险报销理赔门槛高,而且还要走各个流程,只后悔当初“太傻太天真”。
有过这段经历,彭女士有了找一份新工作的打算。即便新工作也是保险行业业务员,她希望能成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