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线上诈骗套路多 网络交友需谨慎
2018年6月的一天,福州女子徐某手机上的某社交软件突然收到一条“好友验证”申请,好奇之下,徐某添加林某为好友,随着两人聊天的深入,逐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在获得徐某的好感和信任后,林某通过虚构“投资篮球游戏失败”的理由,恳求徐某向其转账近5万元帮忙度过难关。但钱拿到手后,林某却把徐某拉黑了,此时徐某才意识到,自己以为的美丽网络爱情,只是一场阴险的骗局,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受害人不仅只有徐某一人。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林某先后多次以恋爱交友为幌子,在社交软件上实施诈骗,通过“网络刷单很好赚”“公司走流水”“投资游戏失败”等借口,骗取被害人刘某、黄某、郑某、刘某甲、林某甲、郑某甲和徐某人民币共计35万余元,共涉案7起。2019年1月,公诉机关以林某犯诈骗罪向永泰法院提起公诉,永泰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带来的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以我们在使用社交软件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谨慎,不要透露过多个人信息,切莫相信对方的甜言蜜语,一旦涉及金钱交易,要擦亮双眼、谨慎打款,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