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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唱出婚外情 情夫敲诈被判刑
李强因缺钱花,便以欲公开王丽的裸照以及与其微信聊天记录为要挟,多次向王丽索要钱财。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93 年出生的李强人长的十分帅气,初中辍学后便开始在社会上打工。2015年年初,李强在西安市某KTV上班期间,与在该KTV消费的王丽结识,二人互有好感 并留了电话,之后经常互发微信保持联系,聊天的内容也越来越露骨。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作为80后的王丽已结婚,家庭条件也比较好,在 两人的相处过程中,王丽经常会给李强些零用钱。2015年7月份,因工作原因李强转至上海,可是初到上海人生地不熟,加之也没什么积蓄,就向王丽要钱花, 开始王丽只是给其些小钱,再后来干脆就拒绝了。李强便以将王丽的裸照及与其的微信聊天记录公开为由相要挟,多次向王丽索要钱财,王丽考虑到自己的家庭,害 怕名声受损,先后四次向李强账户汇款27000元,得到好处的李强更是狮子大开口,再次向王丽索要50000元,迫于无奈的王丽只好向家人求助。在家人的 协助下,趁李强回来与王丽见面之机,将其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 物7.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强敲诈勒索被害人7.7万元,其中5万元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 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