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时间:2021-01-31 【转载】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二)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四)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