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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女性朋友被人欺负 邀哥们报复他人同获刑

时间:2022-03-10  【转载】

2020年10月上旬,被告人姜某称其一女性朋友(身份不明)曾被某驾校教练高某欺负,为在该女性朋友面前出风头,以帮其出气为由,与被告人蒋某欲对被害人高某实施殴打。被告人姜某与蒋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踏板摩托车,尾随被害人高某车辆,持木棍将高某车辆拦停,在将高某拽下车后,用木棍对高某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高某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高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蒋某持木棍任意拦截、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级,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报复是一把双刃剑,既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小不忍则乱大谋”,以理服人、用法维权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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