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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怎么走

时间:2022-06-29  【转载】

   第一步:明确要要有明确的被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载明所有人是否和驾驶人一致, 确定被告主体资格;第二步:拿到证据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步:合理要赔偿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第四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第五步: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对于已经报警,但是后协商私了的,需要到受案的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但是否会被批准,需要受案的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有的案件可以撤销,有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不能撤销的案件,有的可以做调解处理,如殴打他人案件。但对于公诉案件,这些已经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就不可以申请撤销。对于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后果不严重的案件,才可以申请撤销。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后,依法认定属于可撤销案件的案件,有权依法撤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够称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可终止侦查和依法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也规定了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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