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碣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jielsh.com 东莞石碣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以案说法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人才招聘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要以下这些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人的结婚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