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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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时间:2023-03-01 【转载】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将本省珍稀茶树种质资源纳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目录。
禁止侵占和破坏茶树种质资源,禁止擅自采集或者采伐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目录的茶树种质资源。
第三条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优化茶叶生产布局,推广无性系茶树良种,提高茶园良种率。支持茶园提质改造,推进标准化、智慧化茶园建设,鼓励建设出口茶叶原料种植基地。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茶叶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种植,推广使用适合提高茶叶品质的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等绿色投入品,禁止使用影响茶叶质量安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