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网购商品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3-11-23 【转载】
天水日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收到一条案件当事人谢某发来的短信,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3月,谢某在一家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药品。收到所购药品时,谢某发现药品缺少相关资质证明,他怀疑商家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的药品。然而,当他向商家提出质疑时,商家却坚称药品是正品,但却始终无法提供案涉药品的检验报告、进货凭证等单据。
于是谢某将该商家起诉至秦安县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法庭审理认为,商家无法提供单据,确实存在欺诈行为。通过法官再三向商家释明法律规定,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向谢某进行了赔偿,并与谢某互退了涉案药品和货款。
办案法官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恪守诚实守信的价值观。若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商家反馈,并妥善保存商品交易信息、聊天记录、产品照片等证据,以保障后续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