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

时间:2024-01-03  【转载】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其他合同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