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拒不支付抚养费 雷霆手段促执行
时间:2024-02-25 【转载】
近日,东至法院以雷霆手段执结一起拒付抚养费的案件,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章某(女)与余某(男)育有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东至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余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调解书生效后,余某仅支付一年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章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余某账户内仅有少量余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传唤其到庭亦拒不到庭,并在冻结其账户、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仍拒不履行。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余某现在江西省宜黄县生活,遂立即跨省赶往该县,并在当地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依法强制传唤余某到庭。到庭后,余某仍态度消极,执行法官分别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如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希望余某能尽到一个做父亲应担的职责。在多方努力下,余某通过家人将3万元抚养费交到了法院指定账户,同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余某表示今后将按期支付抚养费,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