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离婚一直由男方带的五岁孩子判给谁
时间:2024-03-31 【转载】
在处理五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如果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以判定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法官会考虑以下因素:
1.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五岁的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那么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法官会考虑上述因素。
如果男方在获取抚养权方面没有不利因素,那么他获得抚养权的机会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