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日期怎么算
时间:2024-05-04 【转载】
在涉及起诉离婚的案件中,间隔六个月的日期计算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当一方对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时,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当事人错过了上诉期限,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此时不得再行使上诉权。
3.若当事人认为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只能申请再审,而非提起上诉。
4.对于提到的“判决生效6个月再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这实际上是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
(1)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在原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如果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可以重新向人民法院起诉。
(2)若已满六个月,无论是否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原告均可重新起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限制性法律规定仅针对生效判决的原告,被告不受此限。
(3)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原告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
(4)在计算间隔六个月的日期时,应从原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5)如果原审判决是通过公告送达的,那么公告送达的60天期间也应计算在内。
(6)当判决书经公告送达后,开始计算判决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