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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执法成效显著:查处489件证券期货交易案件,罚没款达85亿元

时间:2025-03-23 19:4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石碣律师获悉

根据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的行政执法局势,在今年上半年,CSRC调查并惩罚了489家证券和未来交易,并在年度罚款约22%,惩罚了22%的人(惩罚409%的人),并增加了22%的惩罚(罚款22%)。被禁止的市场,同比增长约12%,罚款和没收总数超过去年的总数。

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可变性与法律的稳定性和滞后之间的不可避免的矛盾,因此在实践中,内幕交易犯罪仍然存在许多争议。

(i)内幕交易犯罪臣民的范围

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部贸易犯罪的主题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证券和期货交易内部信息的内部人士;另一个是证券和期货交易的内部人士,非法获取有关证券和期货交易的内部信息。关于内部信息,我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列出了“期货交易管理法规”的第81条,第81条,“证券法”第51条列出了内部人士。

那些非法获得内部信息的人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the scope of who , 2 of the two high of " on the of Laws in and " that who of and three types: 1. means, using means of , , , , , spy or 交易以获取内部信息; 2。特定的身份类型,即内幕信息人员或其他与内幕信息人员的亲密亲戚,从事或明确或暗示其他人从事证券和期货交易的其他人在敏感的内部信息中与内部信息相关的交易,并且相关交易行为显然是异常的,并且没有正常的信息,并且没有正当的信息。 3。主动接触类型。在敏感的内部信息时期,与内部信息人员联系并与内部信息人员接触,参与或明确或暗示其他信息,或泄漏内部信息,导致其他人从事与内部信息有关的证券和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显然是异常的,并且没有合法的理由或正确的信息来源。

(2)被动获取内部信息的人可以使用此信息进行相关交易构成这一犯罪吗?

被动地获得内部信息的人主要是指与内幕信息线人没有亲密亲戚或其他亲密关系的人,但没有积极地获得内部信息,但已经学习了内部信息。

关于被动获取信息的人是否构成此罪行的主题以及使用所获得的内部信息进行相关交易的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犯罪,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论肇事者是主动还是被动地接受内部信息,只要肇事者知道内部信息的性质并执行与信息相关的贸易活动,都构成犯罪,因为这种犯罪调节了正常的市场交易命令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无论肇事者是主观接受此信息还是被动地接受此信息,只要肇事者执行与内部信息有关的活动,它将影响市场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另一个观点是,遵循刑法中谦虚的原则,因为被动接受内部信息的人没有非法获取内部信息的主观恶意,并且该人员没有义务使内幕信息机密。从直接解释刑法规定的角度来看,这些人不应被视为非法获取内部信息的人。如果发现这样的人构成犯罪,则刑法的范围将不当扩大,这也违反了刑法中谦虚的原则。

作者同意第二观点,因为目前,没有被动获取内部信息的人都包含在我国家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将这些人包括在这一犯罪的主题中是对刑法规定的类比解释,该规定不符合刑法解释??精神,也不符合法定犯罪和惩罚的原则。因此,无论是根据刑法原则还是惩罚,被动获得内部信息的人都不是那些非法获得内部信息的人。

(iii)当内部信息以多个层面传播时,如何将这一犯罪的主题范围划分?

内部信息泄漏后,可能会在关系网络中逐层传输,这将影响广泛的范围。因此,在实践中,句子的范围也引起了人们的争议。实践中,内幕交易的犯罪主题是否仅限于内幕信息的首次联系,或将范围扩展到最后一个内部信息的接收者,这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为了确定多个级别传输内部信息的行为,我们应该首先研究传输信息是否为内部信息,然后考虑发射机和接收器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识别模型,主要包括信息内容和身份传输作为辅助模型。另一个观点认为,肇事者是否具有主观恶意是他或她是否对犯罪负责的关键。如果发射器知道它是内部信息,传输和泄漏,则表明肇事者具有主观恶意,可以泄露内幕信息石碣律师,并且是对法律利益的恶意侵犯。无论他或她在交流中首先是哪个职位,他或她都应应对刑事责任负责。

目前,我的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内部信息是否是内幕交易犯罪或以上的犯罪。根据现有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不应将这些人确定为内部交易的主题。

我国家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内幕交易犯罪的主题标识,“内部信息内部人士和非法获取内部信息的人”。在对非法获得内部信息的三种类型的人的司法解释中,主动联系类型和特定身份类型都需要从内部信息人员那里获取内部信息,以确定为非法获取内部信息。只有非法手段类型不需要从内部信息内部人士那里获得内部信息。因此,那些非法从主动联系类型和特定身份类型中获取内部信息的人不包括二手内幕信息收件人。同时,就我国目前的内幕交易司法实践而言,基本上没有对二手甚至多手内部信息的信念和惩罚,并使用它们来进行交易。一些对内幕交易的定罪和惩罚的案件也被作为内幕交易的同谋。

因此,作者认为,根据犯罪和惩罚合法性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原则的要求,除非非法获取内部信息非法获得非法责任对那些传递二手或内部信息的人承担犯罪责任,否则任何其他类型都无法对传递二手或上述内部信息的人承担犯罪责任。

(iv)什么是内部信息?

内部信息是判断它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犯罪的关键。我国家证券法第52条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运营,财务或对发行人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影响的信息是内部信息。第81条,“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法规”的第11款也规定了这一点。

某些信息是否构成内部信息一直是内幕交易的重点和困难。关于内部信息,实际上可以相信至少两个特征应该是未公开且重要的。

法律清楚地规定了披露内部信息的时间。在正式披露内部信息之前,内部信息不公开。作者在确定内幕交易敏感时期内对其进行了详细讨论。

内部信息的重要性与识别内部信息敏感时期的识别密切相关。确定内部信息在实践中是否重要的??标准有两个标准:价格标准和投资者标准。价格标准是客观标准,该标准以相关信息具有或应显着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作为标准;虽然投资者标准是一个主观标准,它以信息是否显着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普通人的认知标准)作为标准。实际上,在判断是否构成内部信息时应采用两个标准。同时,应该将其与特定情况结合在一起,信息是否对特定情况下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对特定投资者的认知水平的特定判断。

(v)确定敏感时期的内部信息

解释的第5条规定了内幕交易敏感时期的确定。内部信息的敏感时期是指从编队到披露内部信息的时期。但是,公共实践的实践仍然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被告经常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即他的行为不在敏感的内部信息时期。例如,在NI和HU的内部信息交易案例中,被告辩称,尚未确认和报告 Video的改革和重组计划,并且不符合将其视为内部信息的条件。

作者认为,当涉及到复杂的问题,例如破产,重组,合并和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时,阶段可能会有不同的内部信息信息。这些内部信息的形成时间必须基于评估其重要性而单独确定。同时,内部信息的形成不需要要“确定”的“内部信息中涉及的总体事项”的进度,前景和结果;但是,由内部信息确定的事项应具有某些实现的可能性。形成内部信息的时间可能是时间点或时间段。

在确定披露内部信息的时间时,法律采用了形式主义披露的原则。内部信息的披露是指在证券和期货监督和管理机构指定的报纸,网站和其他媒体中披露内部信息。但是,实践中关于其他未指定的媒体是否揭示了内部信息构成内部信息的信息,也存在巨大的争议。作者认为,通过分析法律确定的内部信息披露标准,内部信息的披露具有以下特征。首先,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内部信息是权威且可靠的。其次,所披露的内部信息已经完成,因此合理的交易市场可以正常评估。最后,默认情况下,通过官方媒体披露的信息将被公众知道。因此,是否可以在本质上可以看到其他媒体中相关内部信息构成内部信息的披露,是否已达到规定的披露水平是确定是否披露内幕信息的标准。

同时,也有理论观点认为,披露内部信息后立即交易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内部交易。例如,内幕信息通知在信息披露后立即相关交易,因此在确定披露时,有必要根据各个案件做出判决。具体而言,这取决于国家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程度以及证券市场的信息消化和吸收程度。

(vi)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之间的联系

“关于处理证券和未来非法和犯罪案件的几个问题的意见”的第17条。行政法规,可以用作刑事诉讼中最终确定的基础。该规定清楚地指出,行政机构收集的客观证据可以直接用作刑事案件的证据。

但是,由于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规则与行政案件中的证据规则不一致,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严格要求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能力。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必须达到排除合理疑问的水平,并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以确保不侵犯被告的权利;尽管行政处罚的证据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如果将行政机构收集的证据用作刑事案件的证据,则必须满足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求。在刑事诉讼中使用时,诸如物理证据和文献证据之类的客观证据必须遵守刑事诉讼和刑事证据规则的要求,并由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进行审查。如果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对某些有缺陷的证据进行纠正和确认,则应及时纠正该证据,并且仍将接受证据。具有强烈主观性的口头证据,例如证人证词和被告的认罪,不能直接转换为刑事证据。公共安全器官应在将其用作刑事案件的证据之前对其进行重新收集。

同时,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证明被告构成犯罪,必须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如果行政机构传递的证据缺乏相关证据,并且不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则公共安全器官应进行其他收集。

(7)扣除行政罚款和刑事罚款的问题

第523条,“对《刑事诉讼法法》的司法解释”第2款规定,如果行政机构以同样的事实对被告罚款,则当人民法院施加罚款并扣除已执行的部分时,人民法院应抵消罚款。第35条,《行政惩罚法》第2款还规定,同一事实的行政处罚可以从罚款中折扣。人民法院案件图书馆[ 2024-03-1-120-001] Xu 的内幕交易案清楚地规定,同样的非法和犯罪行为已连续惩罚和定罪。如果行政机构做出了很好的决定并实际执行了决定,则罚款应被抵消。

本文来自: 和 律师事务所官方帐户/Feng Jinxi和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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