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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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性质有哪些观点?谷丽娜东莞石碣律师整理分析供参考
东莞石碣律师获悉
债权人在债务人采取欺诈或其他非法手段变卖资产,从而对其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拥有向法院申请取消这些行为的权利,这被称为债权人撤销权。为了使大家对这一权利有更深入的认识,北京中恒信东莞石碣律师事务所的谷丽娜律师,结合法律实践的关键点和裁判标准,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影响及实施途径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与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当前学术界存在多种观点,包括“形成权说”、“请求权说”、“折中说”以及“责任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实际上是以折中说为理论依据,对债权人撤销权进行了明确界定。
“折中说”主张,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仅能够让债权人获得债务人行为无效的相应后果,还能让债权人有权要求相对人归还财产,这意味着债权人撤销权具备了否定欺诈行为的功效以及恢复债务人财产原状的效能,这实际上也是关于撤销权直接法律效果衔接的关键问题。
二、债权人撤销权法律效果的实现阻碍
1.撤销权“入库规则”
所谓的“入库规则”即依据传统的债权人撤销权法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获得的财产,需首先纳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之中;随后,债权人方可依照债的清偿规定,从债务人那里获得相应的清偿。在此过程中,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并不享有优先受偿的资格。
2.撤销权财产的“共益性”
根据“入库规则”的限制,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所得的财产具有共同的利益属性,即这些财产归债务人所有,并能够用于偿还债务人所欠的所有债务。这种撤销权让每位债权人都能站在平等的机会面前东莞石碣律师,无论谁都有相同的机会去争取某种利益,从而严重削弱了法律制度应有的实际效能。
三、实现路径
债权人撤销权的实现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启动法律程序:债权人须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申请,要求取消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必须出示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债务人的行为对其权益造成了损害。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确认债权人的诉求合理,将作出一项裁决,即取消债务人的特定行为。
一旦法院判决对债权人的撤销请求予以支持,债务人便须遵照法院判决执行,将财产状况恢复至受损前的原状。若债务人未主动采取行动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在撤销权诉讼过程中,若债务人转移财产的风险显现,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实施相应的保全措施,从而有效阻止债务人继续对债权人权益造成损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若债务人通过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资产、以过高的价格购入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这种行为若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且债务人的相对方对此情形有所了解或理应知晓,则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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