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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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范某团体险引纠纷,范某隐瞒病史成关键?
东莞石碣律师获悉
二零二三年一月,该保险公司的上级机构福建分公司为范某等外勤人员购买了“民生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中规定,被保险人已患有的疾病、等待期期间进行检查但等待期过后才确诊的病症等,都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零二三年七月,范某出现时断时续的昏迷状况,伴随身体四肢发生痉挛现象,前往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经检查确诊为右侧颞叶存在癫痫症状以及右侧海马区域出现硬化问题,通过手术方式治疗累计支出医疗费用计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元整。其后,范某就其加入的龙岩分公司办理的团体保险提出理赔申请。经龙岩分公司核实,范某在2014年和2020年曾两次因癫痫住院治疗,2023年的住院记录同样显示其12年前接受过癫痫相关手术,他明显有隐瞒过往病史的情况,这属于范某投保的团体险中规定的免责事项,所以最终驳回了范某的理赔请求。范某和龙岩分公司沟通多次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岩分公司依据团体保险的相关规定,支付其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款5000元。
审理期间,法院确认,某保险公司上级福建分公司为范某等人员投保的团体医疗保险,事先已清楚声明将过往疾病排除在赔付条件之外。范某身为持有保险从业资质、精通相关业务的职业人士,在受雇时蓄意隐藏自身患有癫痫的情况,有违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致使龙岩分公司在为其申报被保险人资料时形成误解,没有对相关病史进行特殊标注。依据颞叶癫痫与海马硬化的病理联系东莞石碣律师,并考虑范某的先前病史,本次治疗构成免责情况,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支持其赔偿要求,龙岩分公司拒绝赔付的依据充分合理。
依照相关法规,法庭裁定否定了范某的诉讼要求,这一裁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雇主可以探知雇员与劳动合同密切关联的背景信息,雇员须诚实陈述。这表明雇员在任职之初必须坦白自身状况,供雇主裁定是否聘用或购买相关保障。这个案例里石碣律师,范某为了得到工作机会,隐瞒了自己患有癫痫的情况,结果公司买团体保险时出了差错,最后医疗费得他自己掏,这个后果很能说明问题。在现实操作中,公司通常让员工填个人简历或者入职时写保证书,并要求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如果弄虚作假就要负法律责任。所以工作相关要素,比如个人健康情形,还有身份资料、学习背景、工作履历、职业资质等,都必须真实呈现,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隐瞒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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