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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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通关政策依据及解读,含多项规定
东莞石碣律师获悉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
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十六条有明确说明,海南自由贸易港致力于推行通关的简化措施,对货物的流转环节和所需文件进行精简处理。对于那些依照法律要求必须接受检验检疫或者需要相关许可证件才能进入的货物,其余货物在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时,海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直接予以放行,以此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便捷的通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第十一项规定,从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口岸进口的保税商品和享受免税政策的商品,海关将依据相关规范直接予以放行石碣律师,但法律要求进行检验检疫或实施许可证件管理的除外。
(二)适用范围。
通过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口岸直接进入该区域,并且无需许可证件管理、不涉及依法需检验检疫的保税货物以及“零关税”货物,海关会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选择是否直接放行。
符合适用情形的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可以适用。
(三)企业权利义务。
企业若进口符合规定的货物,可自行决定采用直接放行方式办理进口手续,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口海关下辖的各海关机构(不包括三沙海关)报送相关数据,同时必须按时真实地完成申报账册或核注单据的递交工作,并配合海关进行查验。
这些货物,包括保税品、享受免税政策的商品以及贸易监管宽松化的物品,都要实施电子化登记管理。进口商品的接收方,必须在货物直接放行后十四天内完成登记手续,登记前不能动用。
三、特色亮点
海南自贸港对进口货物采取直接放行措施,通过简化非税收非检验非认证货物的进口手续,减少企业需要填写的项目,达成口岸迅速放行的目标,对直接放行货物运用高效监管方式,更加优化口岸的商业环境,促进商品、资本、技术等要素的顺畅流动,有助于增强海南自贸港的招商引资政策效果,增加自贸港特有的产业类型,为建设高水平的开放区域奠定政策根基。
(一)简化企业申报。
简化企业填写资料的方式,申报步骤能节省三分之二的时间,有效提高企业通过关的速度,减少企业报关的费用。
(二)扩大政策红利。
对于实施封关之后必须登记入账的“免税”与保税物资,政府给予企业为期十四日的账目递延处理优惠措施,此举旨在帮助公司扩大对外贸易的运营范围,给予关键性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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