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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限制其转让和典质通常也能达到保全的目的

对于在海内登记并在海内沿海和内河营运的船舶,限制其转让和典质通常也能达到保全的目的。
  “活扣”的方式,可以避免被申请人遭受营运损失,同时也避免了申请人可能要承担的错误申请拘留收禁的责任风险。

  漳州市轮船公司不服海事法院的裁定,申请复议,以为:海事法院既拘留收禁被申请人的船舶,又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措施重复;责令两被申请人各提供200万元的担保, 担保总额达 400万元,超出了申请人提出的1,885,530元诉讼哀求范围。

1996年11月4日,南海航运公司所属的 “南航油2 ”轮与漳州轮船公司所属的“芗油11”轮在珠江水域发生碰撞,导致“南航油2”轮右舷2号油舱大面积破损,货油泄入该水域,造成污染事故。

  四、责令南海航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万元的担保。
。在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并经判决确认了申请人的债权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申请拍卖船舶,执行判决。如为避免船舶因营运中灭失或损坏而影响保全的效果,可以在裁定“活扣”时通知船舶保险人,如船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赔款交法院保留。该划定为“活扣”提供了法律依据。油污事故造成了该水域渔业资源和渔业出产的损失。

  二、渔业公司保证在收到全部赔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解除对“南航油2”轮和“芗油11”轮的拘留收禁。但是,“活扣”的强制力显然不如“死扣”。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作出实体判决后,可以通过变卖船舶执行判决。这种拘留收禁不仅限制被申请人处分船舶,而且限制了被申请人使用船舶。

  因油污事故受损害的广东省海洋与水产厅、番禺市新盈镇红港村民委员会、番禺市莲花山镇明星村民委员会、番禺市新垦镇红洋村民委员会、东莞镇港湾治理区、番禺市新垦镇红江村民委员会、番禺市新垦镇红海村民委员会、东莞市新湾镇新湾治理区等单位,委托渔业协会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哀求法院判令南海航运公司和漳州轮船公司赔偿渔业资源和渔业出产损失1,885,530元。据此, 驳回漳州轮船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在收到海事法院调解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

  [评析]

  两被申请人在调解书商定的时间内付清了赔款。但是,船舶一旦被拘留收禁,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便不能经营船舶获取收益,因此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101条的划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 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拘留收禁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财产登记部分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拘留收禁期间, 该轮仍由南海航运公司治理使用,但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和典质。

  二、拘留收禁南海航运公司所属的“南航油2”号油轮。

  一、南海航运公司和漳州轮船公司一次性赔偿渔业公司800,000元,作为因为本次事故引起的污染损害赔偿的终极的及全部的赔款。通过拘留收禁,有效地控制了船舶,限制了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对船舶的使用权,迫使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海事法院复议以为:裁定责令提供担保不是财产保全措施,而是作为解除财产保全的前提,保全措施并无重复;两被申请人之间责任尚未确定,责令其各自提供200万元的并无不当。其中南海航运公司赔偿560,000元,漳州轮船公司赔偿240,000元。如被“活扣”的船舶没有保险的,应责令被申请人投保。本案中,鉴于申请人申请拘留收禁的“南航油2”轮和“芗油11 ”轮均是海内船舶,且申请人申请拘留收禁时不能提供该二船的所在地,海事法院采取了“活扣”方式。

  五、责令漳州轮船公司提供人民币200万元的担保。这一损失一般由被申请人承担,但也可能因申请拘留收禁船舶错误而由申请人赔偿。以上是“活扣”方式存在的弊端,这些弊端有的是“活扣”方面本身不能避免的,有的可以通过完善加以解决。遂裁定:

  海事法院经审查以为:

  [裁定和执行]

  渔业协会起诉并经海事法院受理后,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哀求海事法院拘留收禁两肇事船舶,责令两被申请人各提供200万元的担保。拘留收禁期间,该轮仍由漳州轮船公司治理使用,但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和典质。

  海事法院作出裁定后,通知上述船舶的登记机关协助执行,不予该船舶办理所有权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和典质登记。

  一般意义上的拘留收禁船舶,是在船舶停泊地对船舶实施拘留收禁,不答应船舶离开拘留收禁地继承营运。

  财产保全的意义在于保证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只要能够达到这一目的,详细保全措施应可以灵活。

  三、拘留收禁漳州轮船公司所属的“芗油11”号油轮。依此考虑,海事法院在实践中探索了另一种拘留收禁船舶方式,即答应船舶继承营运但不准转移和典质,俗称“活扣”。因为被申请人仍具有对船舶的占用、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被申请人往往不会提供担保;船舶在营运中可能灭失、损坏而丧失或减少其价值;船舶营运中还可能产生优先权,从而会影响申请人债权的了债:“活扣”期间,被申请人违背裁定擅自处分船舶的情况不能有效地防止;判决后变卖船舶还会碰到难题。拘留收禁作为大型出产工具的船舶,应当慎重,一方面要保全申请人的哀求权,另一方面还应尽量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渔业协会在申请拘留收禁船舶时不知道“南航油2”轮和“芗油11”轮在何处。经渔业公司申请,海事法院了解除对“南航油2”轮和“芗油11”轮的拘留收禁。

  一、准许渔业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渔业公司的申请符合财产保全的前提,应予准许。哀求海事法院撤销裁定或减少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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