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男子醉酒坠亡 家属诉同饮者
时间:2017-05-31 【转载】
生活中朋友之间聚会喝酒很常见,殊不知,一旦共同饮酒的人酒后出现健康问题,其他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酒后坠楼身亡,家属起诉聚餐者的案件。
原告于某的父母、妻子、儿子共同诉称,于某于2015年12月4日中午受被告李某之邀到顺义区南法信地区一饭店喝酒,同席的还有被告陈某。三人在喝完酒后去了被告李某的单位宿舍,李某和陈某将于某独自一人留到宿舍后,二人离开。4时许,于某从三楼坠亡,四原告认为二被告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办理丧葬事宜费用共计905009.5元。
被告李某辩称,三人喝酒时相互之间没有劝酒也没有过量饮酒行为。酒后,李某将于某送回宿舍休息,后李某因工作原因才离开。李某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于某死亡是意外因素,且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死亡负责。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被告陈某辩称,陈某与李某是朋友,吃饭时第一次见到于某。饭后,二人将于某送至宿舍,当时三个人的状态都很正常。后来于某是自己跳楼身亡,陈某与李某不应当承担责任。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李某给付原告补偿款五万元,陈某给付原告补偿款三万元,双方就于某坠亡一事再无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