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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遗产归属成难题 老人去世难安宁

时间:2017-05-31  【转载】

刘X2称其与刘X1曾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且原告对刘X1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故刘X1名下遗产应由李某继承,可刘X1名下遗产却被李某霸占,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X2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诉称:1998年5月4日,刘X1购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龙湾屯村宅院,该宅院内有北房五间、东厢房3间、东南西北院墙。上述宅院的土地使用证登记在朱某名下。刘X1购买该宅院后一直居住至2016年5月1日去世。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1日期间,原告对刘X1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2015年3月10日,刘X1与刘X2签订过继书,约定:由原告给刘X1养老送终并负责刘X1的生活费、医疗费,在刘X1去世后将其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龙湾屯村宅院内北正房5间、东厢房3间、东南西北院墙由原告刘X2继承,永不反悔,之前赠给干女儿李某的过继书无效。2016年5月2日,被告将涉诉宅院大门锁上,不准原告进入,强行霸占刘X1遗产,侵害原告合法继承权,故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2015年3月10日原告与刘X1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过继书)有效;2.判令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龙湾屯村宅院内北正房5间、东厢房3间、东南西北院墙由原告继承,被告立即从侵占的宅院内搬出;3.判令刘X1名下所有银行存款、养老保险赔偿款由原告继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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