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借款容易归还难 拒不归还诉法院
时间:2017-07-25 【转载】
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诉称被告向其借款50万元,支付了部分利息,但至借款期满被告仍未归还借款,故诉至法院。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以承包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现金5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被告前后支付了12万元利息,并在2016年5月13日因无法归还借款,原被告将借条予以换据,且借款由另一被告做为担保人。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认真详细的查明案件事实,并对原被告借款的事实予以还原查明,在原被告都主张对自己不利事实的情况下,主审法官推理裁判,并制作了裁判文书。最终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并支付相关利息,由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