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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友担保融资租赁友不偿还被判连带清偿

为同村好友担保融资租赁,哪想到好友领到货物后不久便拒付租金,于是家住江西省广丰县的余敦发不得不为好友的行动和自己的担保承诺承担责任。近日,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判处被告人项昌华、吴伏莲(系项昌华之妻)支付原告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到期租金和违约金共计人民币782,649.78元,被告人余敦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情简介:为好友担保融资租赁
家住江西省广丰县的余敦发和同村的项昌华、吴伏莲一家关系向来不错,两家碰到紧急事情时也相互帮忙。项昌华向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挖掘机并请余敦发作保。出于对好友的还款能力和信誉的信任,余敦发便同意了。令他意外的是,一向信誉良好的项昌华这次却拒不还款,甚至在原告向法庭起诉时,拒不出庭,最后自己不得不与其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友不偿还被判连带清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项昌华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原告租赁挖掘机。在原告按约履行义务的前提下,被告却拒付租金,已构成违约。被告余敦发自愿对项昌华在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中所负一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故应对被告余敦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据此,依照《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说法: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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