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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丈夫原已婚红颜一怒告重婚

孩子管他叫爸爸,家人当他准女婿,朋友祝福他,父亲墓碑也刻上了他的名字…湖北女子阿菊将阿强(均化名)视为夫君,和他共筑爱巢过起周末夫妻生活。万万没想到,六年后,阿菊发现阿强另有家室!分手后,阿菊愤怒未平,告发此事,阿强被判重婚坐牢半年。判后,阿强不服,前日此案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律师观点
本案当事人是属于犯了重婚罪的。我国婚姻法中关于重婚罪是这样规定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阿菊提交诸多物证书证,在一张光碟,孩子亲昵喊阿强为“爸爸”。此外,购房手续、协议书等内容里,阿强屡次以阿菊的“老公”身份出现。
所以可以明显看出本案当事人是属于第二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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