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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商家隐瞒车辆首保信息 法院调解赔偿一倍车款

时间:2017-12-17  【转载】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商家隐瞒车辆首保信息引发的购车合同纠纷案。

  2016年4月7日,蒲某以10.38万元的价格向重庆潼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东风悦达起亚K3轿车一辆。2016年8月7日,蒲某驾车到4S店进行首次保养时,被告知该车在东风悦达起亚的官方联网系统中有一次保养记录,首次保养里程为1024公里,无法享受包修手册中约定的免费首保服务。蒲某认为商家隐瞒了车辆的首保信息,构成欺诈,找到重庆潼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赔偿,双方协商未果,蒲某遂将重庆潼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成都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

  潼南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有效化解该消费权益纠纷,及时启动潼南区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程序,邀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志参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重庆潼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蒲某赔偿9.5万元,成都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向蒲某赔偿0.5万元。据了解,该案系潼南区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7年3月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第一起消费者权益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潼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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