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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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美女” 直播平台骗巨款
时间:2018-01-22 【转载】
李某到南京投奔女友期间,因没有固定住所和收入,一直居住在南京江宁区某宾馆中。期间为了能获取更多的收入。李某打起了登录直播平台,冒充女子诈骗他人钱财的主意。2017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洋通过“YY”直播平台注册了昵称为“乖船长”的女性账号,在账号中上传了多张女性照片及相关女性录音,并在平台上认识了名为“净心”的被害人覃某并互加了微信。李某以谈恋爱的名义取得对方信任后,一人操作两个微信号,一个为被害人在直播中认识的女性“赫连佳雪”,一个为直播平台中“赫连佳雪”的直播师父,李某利用两个微信号相互切换,多次以购买直播设备、购买车票、看病等名义实施诈骗,骗得被害人覃某共计人民币33000余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退赔被害人覃某人民币33000元
【裁判说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法,利用网络平台向不特定人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
【法官评析】对于陌生人的主动添加一定要留神,不要轻易相信在社交平台或者网络平台上从未谋面的朋友所展示的信息,你所看到的只是对方希望你看到的,未必是真实的生活。现在随着各种网络平台、微信等社交软件的普及,网上交友的机会越来越多,这也是给更多的诈骗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骗子们往往利用有些人急于恋爱、想要恋爱的心情,虚构身份和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因此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洁身自好,对陌生人提出的经济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甄别清楚,切勿随意转账。发现问题时没一定要及时联系警方,防止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主审法官:赵玥珑 新吴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