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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无知少年效仿“大哥”收小弟,敲诈万元获徒刑
时间:2018-05-15 【转载】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社会上总有人想不劳而获,尤其是未成年人,因缺乏监管,容易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铤而走险妄图通过不法手段获取钱财。
2018年3月8日,神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白帅犯敲诈勒索和抢劫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杨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 被告人白帅为了满足自己逞强耍横心理,收了两名小弟张强、王琦。后白帅听张强介绍说王琦家境富裕,白帅便生敲诈钱财之意。2017年5月8日至22日,被告人白帅、杨亮在神木市第五中学附近数十次以语言威胁方式向被害人王琦索要钱财共计1万余元,所得钱财用于日常消费。
另查明,2015年11月4日被告人白帅曾因犯抢劫罪被神木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帅、杨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方式向未成年人多次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以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监管引导,而目前社会上有部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家庭不和谐、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影视剧中的暴力行为等因素影响,使得青少年缺少管教而在社会上找寻温暖、寻求保护,从而效仿“大哥”的暴力倾向不断出现。面对这样的情形,法官提醒学校教育要更加注重普法教育,组织青少年参加法制教育活动,家庭教育中在注重青少年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文中当事人属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