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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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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六百多万潜逃落网获刑十三年半罚金52万

时间:2018-06-12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葛成欣 张清厚)  近日,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涂某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二万元。

  2007年6月,被告人涂某利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共套取资金1.02万元。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被告人涂某以先期垫付工程款、许诺高息回报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先后诈骗肖山坡村任某、幸福街王某等人现金共计612.14万元后潜逃在外,于2017年10月份被依法逮捕归案。诈骗款已被其用于偿还债务、个人挥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二罪并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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